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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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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7-04-05 09:2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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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2017年会计硕士复试分数线:215

 

一、复试工作原则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复试环节在硕士研究生招生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由分管校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研究生院、纪委。全校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研究生院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制定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方针、政策、规定、办法及招生计划调整方案。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成立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应包括学院院党委书记、分管院长、学位点负责人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研究确定本单位的复试方案、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复试安排、破格复试、调剂考生等,以及复试中的其它相关事宜;组织复试考生的专业笔试、面试、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政审、体检等;监督和检查复试小组工作,审查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签署意见。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成立以指导教师为主、学科带头人为组长的复试小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领导下确定本专业的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流程、评分标准和程序;严格遵守复试作息时间,复试期间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尽量减少出入复试场所;认真审查考生证件,确认考生身份,严禁考生替考等现象发生;安排2名以上人员负责现场记录、考生成绩登录统计等工作;做好复试成绩评定,写出复试评语,根据招生计划提出拟录取名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复试

 

(一)复试成绩要求

 

考生符合硕士研究生招生条件要求,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一区复试、录取基本要求。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划定公布相同的分数线。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基本要求为:管理类外语3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80分,总分140;其他学科单科30分,总分240分。

 

个别生源不足的学科如经过调剂也不能够完成招生计划,经批准可破格复试少量线下考生。

 

(二)复试比例

 

所有专业均实行差额复试。

 

学术学位:凡合格生源超过计划1.5倍的,按1:1.5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合格生源在1.2-1.5倍之间的全部参加复试,不足1.2倍的可通过调剂按1:1.2比例复试,个别专业可根据实际生源调剂情况扩大复试比例但不能超过1:1.5。

 

体育学、中国史、戏剧与影视学按研究方向确定复试名单。

 

专业学位:凡合格生源超过计划2倍的,按1:2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合格生源在1.2-2倍之间的全部参加复试,不足1.2倍的可通过调剂按1:1.2比例复试,个别专业可根据实际生源调剂情况扩大复试比例但不能超过1:1.5。

 

(三)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1)应届本科毕业生除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还应出具应届生证明,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还应出具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在山东师范大学报名点确认报名的已经提交的考生不用再次准备)。

 

(2)往届本科毕业生除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说明:报考MBA、MPA、MTA、教育管理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书应在2014年9月1日前颁发。专科毕业证应在2012年9月1日前颁发。

 

(3)同等学力考生是指只有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必须是国民教育系列),截止2017年9月1日已经工作2年或2年以上的具有相当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水平的考生;含成教、自考、夜大、网络教育等形式的专科毕业生。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考生对待。同等学力考生除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供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并提交复印件。

 

说明:是同等学力考生而在复试报名时未按同等学力报考,须在复试报到时向资格审查老师主动说明,并参加加试;如未向资格审核老师说明,我们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提供往届毕业生提供材料的同时还需提供应征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2.加分资格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四)复试方式与内容

 

1、笔试: 包含外国语、专业课、政治理论、同等学力加试。

 

外国语: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英语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试题难易程度与全国统考试题相当。英语笔试主要用于考察考生初试英语水平的真实性,对复试英语成绩与初试英语成绩差距较大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复试英语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统考日语、俄语及外国语言文学各专业的外国语测试由外国语学院组织。

 

专业课: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50分,以90分为合格。由各个学院负责命题、考务和评卷。命题模版可到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上下载,答题纸由研究生秘书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考务工作严格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政治理论:仅限报考MPA、MBA、MTA和MPACC的考生。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由各个学院负责命题、考务和评卷。

 

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MPA、MBA、MTA、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生除外)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每科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由各个学院负责组织加试科目的命题、考务和评卷。两门课须单独组织考试,不可二卷合一。加试科目应与招生简章上列的考试科目一致,命题应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难易程度、分量适当。

 

2、面试:专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一致。基本内容如下: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考生本人须在面试时向复试小组出具成绩单);

 

②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发展潜力,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③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社会实践方面取得成绩及表现出的能力。

 

对有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复试小组可在面试成绩之外根据考生提供的科研成果、获奖情况或相关材料在0—20分之间为考生确定加分,并面向所有复试考生进行公示。附加分计入考生复试成绩。复试小组对附加分的评定要客观、慎重,要提交书面材料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50分,以30分为合格。由学院负责组织,可以和专业面试同时进行,也可以由学院统一聘请外语教师组成专门测试小组单独测试,具体要求见(附件4)。普通专业小语种考生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委托外国语学院负责组织。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诚信状况、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由各学院党委负责,通过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和面试的方式审核。

 

5、体检: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由研究生院与校医院协调,各学院负责组织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医院体检。体检时各学院要认真核对,以防作假。

 

6.其他要求

 

为了优化生源结构,吸引更多的外省、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各单位在复试过程中要对校外和校内、省外和省内考生一视同仁。

 

为保证复试成绩的公平、公正,提倡专业面试成绩按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后取其他成绩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少数民族考生和残疾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按国家规定执行。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保存好考生档案。对录取的考生,要严格管理好档案,以免丢失;对不予录取的考生,要按照要求及时退还档案。对档案管理不严、丢失档案的,将追究负责人和经管人的责任。

 

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要由复试小组长、研招负责人、纪检人员签字密封存放于保密室,存放时间不得少于三年。

 

(五)破格复试

 

1.凡合格生源或通过调剂能够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不安排考生破格复试。合格生源不足且通过调剂无法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以考虑破格复试。

 

2.破格只在一志愿专业安排。破格只考虑统考科目单科1门,不破格总分和专业课;破格分数控制在5分之内,但单科最低成绩不能低于35分(艺术类可适当放宽至30分);拟破格复试考生初试总成绩原则上列本专业所有考生前15%;

 

在科研、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或能力(技能)突出(获得省级以上科研或技能大赛奖励)的考生,可以不受名次限制破格复试,但须有3名本专业国内外知名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审查同意并公示后方可破格复试。

 

3.每个专业原则上只安排1名破格名额,破格名额占本专业招生计划。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填写《山东师范大学2017年破格复试考生申批表》(附件2)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公示通过后可参加复试。

 

四、调剂

 

山东师范大学接收的二志愿考生原则上需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一)一志愿调剂(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和二志愿调剂

 

需符合以下条件:

 

1、调剂考生成绩须符合原报考专业和拟调剂专业的国家一区分数线。

 

2、符合拟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

 

3、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考试科目政治、外语相同,专业基础课相同或者相近。

 

4、学术型专业可向相近的专业学位专业(不含法律(非法学)[035101] 、管理类联考各专业)调剂。

 

5、法律(非法学)[035101]与其它学科、专业间不可相互调剂。第一志愿报考MBA、MPA、MTA、MPACC专业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能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这四个专业。

 

6、报考“大学生士兵专项”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普通计划的复试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大学生士兵专项”的复试基本要求。纳入“大学生士兵专项”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7、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复试笔试既可在报考专业进行,也可在调剂专业进行,但面试必须在调剂专业进行。

 

(二)联合培养基地调剂

 

根据我校研究生合作培养工作需要,我校部分专业研究生需从第二学年开始要到联合培养基地进行学习和实践。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自愿申请。

 

(三)调剂程序

 

1、一志愿调剂、二志愿调剂须于3月24日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报名。

 

2、一志愿调剂考生报名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审核后加入备选库,经学院审核确认后发放复试通知。

 

二志愿调剂考生由接收调剂学院审核通过后加入备选库,再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审核发放复试通知。

 

3、一志愿报考山东师范大学的调剂考生复试笔试既可在报考专业进行,也可在调剂专业进行,但面试必须在调剂专业进行。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2×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附加分)。MPA、MBA、MTA、MPACC的入学总成绩计算办法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2×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政治理论成绩+附加分)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凡接收调剂生源的专业,调剂考生需和一志愿考生分开排序;为维护第一志愿考生利益,凡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应优先录取,剩余计划从第二志愿考生确定;二志愿考生可按复试成绩高低依次录取,也可按初试与复试相加的总成绩排名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复试合格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有总成绩并列情况,请学院通过加试排出名次。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在按不同学习形式分别排序。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外语听说成绩、加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考核、体检等各项有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鼓励各学院在复试录取环节进行师生互选,以便导师和学生提前交流。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强化责任意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各复试小组要本着对学校硕士招生工作负责、对每位考生负责的态度,做好复试录取各环节的工作。

 

(二)监督制度

 

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纪委、监察部门将对各单位、各专业的复试工作进行全过程检查监督,对违反学校招生录取规定、招生纪律及弄虚作假的单位、专业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在复试中发现违纪和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三)信息公示制度

 

坚持招生复试信息公开,确保复试录取透明。各单位、各专业在复试之前要将复试方法与形式、评分办法等向考生公布;面试环节原则上放在最后一个环节,复试工作结束后,及时公示专业复试成绩。各单位复试的各项成绩均需要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录入上报。

 

我校将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手机站、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公共微信平台及时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专项计划、破格复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

 

实行申诉复议制度。在4月15日之前,学校将接受考生的投诉、申诉,对考生反映复试过程中的问题,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认真调查处理,经调查属实的,将责成有关单位和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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