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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会计硕士(非全日制)招生简章
  • 来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时间:2017-10-11 15: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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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介绍

 
北航经济管理学院始建于1956年,是我国理工科大学中最早成立的管理类院系之一。学院设有9个系、5个校级研究中心,科研实力雄厚;是全国唯一拥有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部级实验基地、首个拥有973首席科学家的管理学院。经历60年的黾勉发展,经济管理学院形成了“尚学敏行、求真拓新”为核心的文化价值观,积累了雄厚的科研实力,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多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果。
 
北航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简称MPAcc,专业代码:125300会计)教育旨在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需要,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高尚的会计职业道德素养,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基本理论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较强的专业实战能力、能够创造性的适应大中型企业、政府事业等决策部门需要的应用型高级会计专门人才。
 
依托我校管理科学工程学术优势、工商管理学科的案例教学与开发特色,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主要设置“财务会计与信息化”和“公司理财与资本运营”两个研究专业方向,并根据专业方向开设相应的特色课程。
 
二、拟招生人数
 
2018年北航拟招收MPAcc(非全日制)100人,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
 
三、报考条件
 
符合《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报名条件,且满足以下相应的报考条件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截止到现场确认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可查询本科毕业的学历信息)。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5.不接受推免生报考,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学习方式和培养方式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学制,实行学分制,双休制授课,学制2年。实行“双导师”制,采用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五、报考程序
 
凡是符合北航报考要求的考生,请于2017年10月10日报考以前,仔细阅读教育部、所在省市研招办、所选择的报考点以及北航的公告、通知等文件。不按公告信息等文件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确认、不能考试或不能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全国MPAcc联考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一)教育部网上报名
 
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b.buaa.edu.cn/),仔细阅读相关信息,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后,于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期间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仔细阅读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按报名网站提示和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报名信息。考生须认真核对无误后确认报考信息,牢记系统生成的报名号。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对所填写的信息需保证其准确性(如果被录取,部分信息将用于以后的学籍管理),考生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若报名参加统考将被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报名点选择、报考费缴纳方式及标准详见研招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及我校研究生院官网(http://yzb.buaa.edu.cn/master/)。
 
重要提示:
 
1.只有本科就读学校在北京地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是工作单位在北京(且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往届考生、或者是户口在北京的往届考生,方可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报考点。否则必须根据所在各省市的要求及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北京以外地区的报考点。
 
2. 北航报考点不接收现场交费,选择北航报考点的考生,必须以网上银行或电话银行的方式,于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网上报名期间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未按要求网上支付报考费,北航报考点将不予确认,后果及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网上支付办法请考生认真阅读北京市发布的“网报公告”中有关内容。其他报考点报名费有关问题请按照考生所选择报考点的有关规定执行。
 
2. 考生未按要求报名,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致使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名费不退还。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之前,重新报名、缴费,逾期亦不再补报。
 
3. 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名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将不得修改。网上支付报名费前,请务必核准信息,因错选上述三项信息而误缴的报名费,将不予退还;考生若要更正,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重新注册、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
 
4. 除“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以外的其它报名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5. 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10月10日网上报名前,先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按照查询到的学籍学历信息进行网上报名的信息填报。未查询到学历(学籍)的考生,必须尽早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指定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鉴于认证反馈时间将近一个月,请考生务必留出充裕的时间,及早开展认证工作);若为境外或港澳台学位学历获得者,须登录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相关认证报告在现场确认时交报考点核验,否则报考点将不予进行现场确认。考生须以真实合法身份报考(包括姓名、证件号码),不能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用以前的曾用姓名或证件号码报名。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须提交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用以报考点审核备案。
 
6. 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相对固定的通讯地址,用于北航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以及办理一系列入学前后的手续。考生若要自行领取录取通知书,请网上报名时在通信地址栏填写“自取录取通知书”字样,并且邮政编码写“100191”。若如因考生本人填写不清所造成的一系列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7. 因报名系统无法下载个人联系方式,我校无法发送相关短信信息,考生须及时浏览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buaa.edu.cn)的有关通知,以免给自己造成损失。北航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官方微信(微信号buaayzb),向考生推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相关信息,建议考生予以关注。
 
8.我校将在政审及调档中进一步核查考生填写的网报信息,凡是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网报信息与考生人事档案信息无法核实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推免生除外)务必按照所选报考点规定的时间,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必须携带)、学历证书(往届生必须携带)、网上报名的报名号以及报考点所需其他材料,到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的场所,进行原件查验、现场照相等确认信息工作。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网报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考生,还须携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指定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若为境外或港澳台学位学历获得者,则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如果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提供相关认证报告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三)打印准考证
 
2017年12月14日-2017年12月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下载《准考证》并打印在A4幅面白纸上。《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北航不寄发纸质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请考生随时登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b.buaa.edu.cn/),查询相关信息。北航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官方微信(微信号buaayzb),向考生推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相关信息,建议考生予以关注。
 
(四)参加全国管理类联考
 
凭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1.考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考试科目:上午: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数学、逻辑和写作三部分;200分);下午:204英语二(100分)。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4.联考成绩约二月中下旬公布,考生自行在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buaa.edu.cn/)上进行查询并下载打印,北航不寄发纸质成绩单。
 
(五)参加复试
 
北航为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的学校。初试(即联考)成绩满足北航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须参加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时间:通常在3月中下旬左右进行。
 
2.复试具体要求:请于2017年3月上旬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buaa.edu.cn/)、北航经管学院官网查询。
 
3.复试内容:
 
① 政治笔试。
 
② 专业课笔试,闭卷。考试执行MPAcc教指委专业课复试阶段指导性大纲(含中高级财务会计学、财务管理学和审计学),具体考试范围和考试参考书目可于2018年1月初上北航经管学院官网进行查询。
 
③ 英语听力和英语口语面试。
 
④ 面试: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测评(个人面试)。
 
4.考生在复试时除复试通知书(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无须盖章)外,还须携带以下材料(请考生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材料齐全方可参加面试及复试: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持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正反面请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体格检查表。体格检查由北航校医院统一组织,相关事宜由招生学院及校医院协调后另行通知。
 
(3)政审表。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往届生还须携带以下各类材料:a. 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 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5)应届生还须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须于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注:所有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
 
5.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参加复试考生每人需交纳复试费100元。
 
(六)体检及政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在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 查询)文件要求,我校制定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学历研究生体检工作标准》(校研函字〔2016〕11号,可登录网址http://yzb.buaa.edu.cn/home/newdetail/post/37/ 查询)。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参加由北航校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相关事宜由招生学院及校医院协调后另行通知。体检审核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复试时,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环节
 
我校MPAcc项目根据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本着“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北航分数线,且复试成绩合格,按照初试+复试总成绩综合排名,并结合思想政治审查和身体健康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要求的已录取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凡提交的报考信息须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就业方式、档案及户口转移、培养协议
 
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研究生,均须在录取前签订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培养协议,按照协议进行培养管理。
 
八、学历颁发与学位授予
 
凡在规定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的学生,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颁发注明相应学习方式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同时被授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MPAcc硕士学位。
 
九、学费
 
根据相关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非全日制MPAcc研究生,其学费标准为:8万元/人,分两年缴付。
 
十、招生咨询
 
1、北航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行政办公楼东楼二层。
 
联系电话:010-82317637传真电话:010-82328059
 
电子邮箱:yzb@buaa.edu.cn
 
官方微信:buaayzb
 
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buaa.edu.cn/(查询招生专业、考试大纲、复试要求等各类报名、考试、复试及录取信息,并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初试成绩单、复试通知单)
 
2、北航经管学院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新主楼A621
 
咨询电话:010-82316609 吴老师/82313288 程老师
 
官方网站:http://sem.buaa.edu.cn
 
官方微信:sem_BU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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